中意人寿一生所爱保险产品计划特点:
1、多重保障,后顾无忧
不仅为您提供身故及全残保障,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全残(身故/全残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75周岁)额外赔付基本保险金额。
2、周转自由,规划无忧
如需临时周转资金,亦可申请保单贷款,贷款比例最高可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以解燃眉之急。
3、保额递增,成长无忧
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当年度有效保额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逐年复合增长,不受经济周期影响,直至终身。
4、搭配万能,追加无忧
可选择投保“金享锁(回馈版)”万能险,合同约定最低保证利率2%,同时具备定期追加保费功能,助力长久财富规划,用实力打造安稳人生。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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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和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按累计已付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 2、已满18周岁:已付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
3、交费期满日(不含)之后,且已满18周岁:已付保险费乘以给付比例、现金价值、年度有效保额,三者较大者给付。 给付比例:18-41周岁,160%;42-61周岁,140%;62周岁及以上,120%。 |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75周岁,除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投保年龄:指您投保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保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7天至75周岁。
2、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3、犹豫期:自您签收合同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如果您认为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犹豫期结束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