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住院津贴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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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保险金 | 如果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伤害,因病情需要而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重症监护室保险金: 每次重症监护室保险金=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每次重症监护室治疗天数 如果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住院,且病情需要而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重症监护室保险金: 每次重症监护室保险金=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每次重症监护室治疗天数-3) |
住院津贴保险金 | 如果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起180天(含)内,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伤害而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津贴保险金=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每次住院天数 如果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或最后复效日起90天后(以较迟者为准)因疾病住院治疗,我们将按以下方法计算并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津贴保险金=合同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金额×(每次住院天数-3) |
缴费期间: 趸缴
保险期间: 1年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住院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生化武器、恐怖活动;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9. 被保险人非医疗必需的检验、检查、诊断或治疗,或被保险人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或被保险人进行疗养、静养、康复性治疗;
10.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国家管制药品的影响;
11. 被保险人因任何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所引起的治疗或手术;
12. 被保险人所患未如实告知的既往症,包括受伤、异常症状和疾病;
13. 不孕不育治疗、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异位妊娠、妊娠并发症、流产或分娩以及避孕、节育(含绝育);
14. 被保险人以职业运动员身份参加的运动,或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攀岩、蹦极、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高空飞行(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乘坐商业航班者除外)等高风险活动;
15.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性传播疾病或特定传染病,或患精
神疾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6. 牙科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引起除外),或任何原因导致的矫形、整容、美容手术、牙科修复或整形,或验光配镜,或安装及购买假牙、假眼、假肢、助听器等残疾用具,或心理咨询等;
17. 地震、台风、洪水及火山爆发。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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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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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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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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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疾病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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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天数-3)×住院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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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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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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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治疗天数×重症监护室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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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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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治疗天数-3)×重症监护室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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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赔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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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到第5年所交保费的总和的15% (前5年未发生理赔,第6年可领取一次,用于抵扣第6年保费)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故意斗殴、非医疗必要的医疗行为、酗酒、既往病症、不孕不育治疗、妊娠节育、参加高危运动、感染HIV、整形或矫正、地震台风火山爆发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