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泰来两全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至65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两全保障产品,身故和全残皆可提供保障,确诊终末期疾病也可领取保险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 颐养天年:
充足满期保险金,助您安享晚年生活,颐养天年。
 
灵活缴费 自由搭配:
缴费年期灵活多样,并可以和其他附加险种进行自由搭配,满足您多方位的保险需求。
 
生命关爱 提前给付:
末期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助您达成未了的心愿。
 
红利分享 锦上添花:
客户可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享有各项保障的同时使您的投资得到增值。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全残,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最后复效日起一年后(以较迟者为准),如果被保险人患末期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本说明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导致全残,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最后复效日起一年后,如果患末期疾病,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保险金 如果在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

责任免除

如果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患末期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或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被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身故的,该现金价值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发生上述第2 种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如果您已缴足二年保险费,我们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给您。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我们将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退还给您。

 

谁能保
0-6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险金额
全残 保险金额
生命关爱金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1年后确诊末期疾病,医疗技术无法治愈,且平均存活期在 6 个月以下,可领取)

满期金 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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