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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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一)学业有成保险金 本项责任仅适用于投保时未满14周岁的被保险人。 在被保险人年满18、19、20和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给付学业有成保险金。 (二)研学深造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22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29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研学深造保险金。 (三)安家立业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3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安家立业保险金。 (四)幸福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时的前一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于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幸福养老保险金。 (五)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六)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已交保险费乘以返还比例或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返还比例:0-17周岁:100%;18-29周岁:160%;30-60周岁:300%;61周岁及以上: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