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险机动车发生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车上人员死亡或一级伤残,且死亡或一级伤残的车上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系安全带的,保险人对死亡或一级伤残的车上人员进行赔偿时,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增加赔偿限额。
本附加险增加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一级伤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的标准评定。
只有在投保了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适用范围 本附加险仅适用于核定座位数在10座以下(不含10座)的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