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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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在合同保障期间内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期满保险金 | 若生存至100周岁,我们按合同约定的保额给付期满保险金并加上未支付的红利及额外红利。 |
原位癌保险金 | 若合同生效90天后确诊合同定义的原位癌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保险金。(提供一次给付)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生效90天后经医院确诊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合同约定保额给付保险金。 |
主险-中宏分红终身寿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身故 | 交费期内 | 已交保费 |
满30天不满1周岁 | [(保险金额×20% +红利)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利息 | |
满1周岁不满2周岁 | [(保险金额×40% +红利)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利息 | |
满2周岁不满3周岁 | [(保险金额×60% +红利)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利息 | |
满3周岁不满4周岁 | [(保险金额×80% +红利)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利息 | |
满4周岁或以上 | [(保险金额 +红利)或保单现金价值或(已交保费-已领取保险金)]+利息 | |
满期金 |
约定金额+红利 (100周岁时领取一次) |
附加险-中宏附加原位癌与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原位癌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金额 |
重大疾病 | 不承担责任 | 约定金额 |
注:此产品为健康产品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等;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