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二、身故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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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利益给付 | 若生存至十五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将按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现金利益;若生存至十六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将按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05%给付现金利益;若生存至十七周岁的保险合同周年日,将按保险单或批注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10%给付现金利益,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
身故利益给付 | 若身故,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随之终止。 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1、累计所缴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及其至身故日按年复利2.5%计算的利息,扣除已支付的累计现金利益; 2、身故日本附加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金 | 15周岁 |
约定保额 x 100% |
16周岁 |
约定保额 x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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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岁 | 约定保额 x 110% | |
身故 | (已交保费x(1+2.5%)(保单年度数-1) -已领取保险金)或保单现金价值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