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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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年缴保险费的50% 给付年金。若被保险人自第六个保单周年日的当日24时起,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持续生存,则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
祝寿金给付 | 领取年龄分为60、70、80周岁三种任选其一,若被保险人在祝寿金领取日当日24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的已缴保险费给付祝寿金。 |
身故给付 | 若被保险人在领取祝寿金前身故,给付已缴保费和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较大者;若被保险人在领取祝寿金后身故,给付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