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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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身故时合同 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养老年金 | 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含该日),若于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数额给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给付至身故时止: 1.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保证给付 20 次,保证给付养老年金总额为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若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该日) 后的 20 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证给付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总额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2. 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养老年金保证给付 240 次,保证给付养老年金总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4 倍,若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含该日)后的 20 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证给付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总额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