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2、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3、犹豫期:您于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的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您认为保险不适合您,您可以解除合同,并取回全部已交的合同的保险费。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1、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身故的,按所应交保险费总额、现金价值,取两者较大者给付。 |
养老年金 |
1、月领:按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8.5%给付养老年金。
2、年龄:按合同当年度年金总额的100%给付养老年金。 |
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不含)前,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