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
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关爱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的关爱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以后每次给付的关爱金在上
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增加,但每次给付的关爱金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养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
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本公司已给付的关爱金;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
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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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金 | 在祝寿金领取日前,每生存满一周年,我们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关爱金: 首次给付的关爱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以后每次给付的关爱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增加,但每次给付的关爱金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险金额的200%。 |
养老金 | 祝寿金领取日起,每生存满一周年,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养老金。 |
祝寿金 | 生存至祝寿金领取日,我们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在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合同终止,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病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但须扣除本公司已给付的关爱金;(2)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保险期间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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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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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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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约定祝寿金领取日前每年递增5%领取一次,单次领取最高不超过基本保额的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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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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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200%
(约定祝寿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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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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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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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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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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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金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国寿鸿福稳盈保障计划”,选择60岁领取祝寿金,5年交费,年交保费111200元,其中鸿福稳盈年金保险1000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