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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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 | 因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我们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且每年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若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不超过三十日,则本次住院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 |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相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二、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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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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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住院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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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日补贴×实际住院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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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私自使用药物、流产分娩等并发症、参加高风险运动、精神和行为障碍、违法乱纪等行为、牙齿保健和修复、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投保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每10元日定额给付金额,按1-6类职业类别,每年交纳的保费依次为8元、10元、12元、18元、26元、36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