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停售)
少儿
投保范围
≤10周岁
投保年龄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限
专属于10周岁以下少儿投保,保险期间可选至14或18周岁,满期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身价保障为保险金额且具有豁免保费权利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满期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合同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按合同约定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身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凡年满二十至五十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年龄不超过十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以下简称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有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一、自本合同的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四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二、自本合同的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本合同利益条款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三、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谁能保
≤1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保险金额
身故 保险金额
豁免保费 免交余期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302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