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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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 我们对实际发生并支出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应由或已由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再扣除住院和特定门诊免赔部分后,按合同约定的住院和特定门诊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我们对实际发生并支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应由或已由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剩余部分,再扣除普通门诊免赔部分后,按合同约定的普通门诊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 |
投保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什么 | 保多少 |
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免赔额)×约定比例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实际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免赔额)×约定比例 |
因投保人故意杀害;违法乱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在台湾、香港、澳门及中国境外诊疗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