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民宝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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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16-62周岁
投保年龄
8/10年或55周岁
投保年限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等等保障。
产品描述

国寿鑫民宝两全保险特点:

1、投保范围宽泛,助力惠民制度: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二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且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寿险公司投保该保险产品。

2、保障期间灵活,多种形式可选:

若被保险人为男性,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十年和至被保险人年满六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若被保险人为女性,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八年、十年和至被保险人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保险期间。

3、交费方式简单,投保直观便捷:

保险期间为八年,保险费交付方式为一次性交付。其他保险期间的保险费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为三年。

4、多重保险保障,防范人身风险:

该保险产品在身故和全残保险金的基础上,对于意外、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情况给予额外风险保障,构建个人的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等待期内给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41周岁前给付1.6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等待期后、满期前给付1.4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二者较大值。

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5倍已交保费。

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乘坐客运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10倍已交保费。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导致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20倍已交保费。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100%基本保额的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6-62周岁

保险期间:8年、10年、保至60周岁(男性)、保至55周岁(女性)

缴费期间:趸交、3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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