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家保,用行动诠释责任,用责任镇守家园。一张保单保全家,3-5人家庭均可投保。
2、镇家保,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合同生效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但不能早于投保日的次日,且不能晚于投保日之后30日。
3、镇家保,职业类别四类及四类以下,出生二十八天至六十五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由与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进行投保;镇家保以家庭为单位投保,投保人必须为该计划其中一个被保险人,且被保险人总数最少3人,最多5人。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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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意外保障 |
包含: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
综合出行保障 |
包含:驾驶机动车、搭乘机动车、搭乘水上交通工具、搭乘轨道交通工具、搭乘飞机。 |
综合防疫保障 |
包含:扩展至确诊感染新冠身故/伤残、接种疫苗险身故、接种疫苗险伤残、接种疫苗导致的门诊、接种疫苗导致的住院。 |
投保年龄:A款,0-65周岁;B款,18-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职业范围:四类及四类以下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5、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