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年金,直至其身故,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1)对于即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2)对于延期领取年金的,本公司将本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年金领取起始日的现金价值,按本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年金 | 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我们按约定给付年金,直至身故,合同终止。(1)即期领取年金的,将所交保费,按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2)延期领取年金的,我们将年金领取起始日的现金价值,按合同约定的年金转换标准,转换为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于年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我们按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经本公司同意,参保成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投保时,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须符合本公司当时规定的投保条件。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保险费一次交清。
犹豫期
投保人于签收本合同后 10 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自投保人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本公司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 30 日内,本公司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
保什么 | 保多少 | |
年金 | 即期领取 | 已交保费 |
延期领取 | 保单现金价值 | |
身故 |
保单现金价值 (约定年金领取日前) |
本产品无免责部分内容,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