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18-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适合已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投保,保险期间一年,保障由意外及等待期后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皆可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连续投保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等待期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或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合同的基本保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在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返还所交保费,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

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借款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 1年,或根据您与我们的约定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8-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或全残

基本保额

(观察期内因疾病导致,领取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自杀、故意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人保寿险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