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高中教育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5周岁、16周岁、17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中教育年金。
身故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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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保险金 | 生存至15周岁、16周岁、17周岁,我们分别按基本保额给付高中教育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身故时已交的无息保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17周岁的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
除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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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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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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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额 (15至17周岁,每年领取一次) |
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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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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