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8-50周岁
投保年龄
30年
投保年限
中短期理财保障,保费低,保障高,期满返本,针对不同意外事故身故提供不同赔付保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7.1),我们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见7.2),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见7.3)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见7.4)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自/乘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基本保额10倍
其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基本保额2倍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已交保费(不计利息)×105%
满期生存保险金 已交保费(不计利息)×125%
保险案例

客户:王先生,30岁,经济条件一般,因工作需要自购经济型小车一辆,希望以尽可能低的投入解决“车比人贵”的烦恼,保费能返还! 

投保方案:主险《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 

设计思路:轻松拥有百万身价,满期超额返还保费 

缴费方式:5年交 

保费额度:2280元/年 

报费投入: 
2280元/年,相当于6.25元/天 
5年共投入11400元,相当于1.05元/天 

保险保障: 
1、驾/乘自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障:100万 
2、其他意外身故/全残保障:20万 
3、一般身故/全残保障:最高11970元(主险已交保费×105%) 
4、满期生存保险金:14250元(主险已交保费×125%) 
王先生算了一笔账,不考虑利息等因素,5年累计交纳保费为11400元,满期生存金14250元,超额返还2850元。 
差不多快赶上一年的车险钱,真可谓百万身价轻松有,保费增值心更甜。 
交五年保30年,超额反本意外险, 
1天只要1块钱,保额高达一百万。 
 

投保须知

投保范围:18至50周岁


保险期间:30年


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 


投保方式:
1、主险可单独投保
2、主险可与附加险组合
3、附加险投保需与主险同步
组合限制:
附险一保额不得超过主险保额,保险期间/交费期间必须一致
风险保额:

产品组合以基本保额的2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包括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7.5);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7.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7.8)的机动车;


(6)战争(见7.9)、军事冲突(见7.10)、暴乱(见7.11)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见7.12)。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或斗殴、酗酒(见7.13)、猝死(见7.14);


(2)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3)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三)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违反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2)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在自驾车车厢外部所遭受的意外伤害。

谁能保
18-5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已交保费×125%
一般身故或全残
已交保费×105%
意外身故或全残
2倍基本保额
满70周岁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
保单生效1年内
10倍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1年
2倍基本保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分娩、妊娠、猝死、未遵医嘱、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条款

 

 

多少钱

40岁的艾先生为自己购买一份10年交百万身价组合计划,主险1690元/年、附加意外伤害420元/年,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14元/年,安享30年保障,驾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200万元,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100万元,其他意外身故全残保障200万元,住院津贴为每天20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推荐代理人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