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责任保险
-
投保范围
-
投保年龄
-
投保年限
适合房屋主人投保产品,保障屋主及家庭成员在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相应的诉讼费等也可按约定提供赔付。
不保哪些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骚乱、暴动;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对于下列各项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职业、职务行为,或为他人提供商业性质的服务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精神错乱、智障状态下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家政服务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因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家政服务人员引起的任何赔偿责任;
(五) 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照管的动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与第三方订立的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合同,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七)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因拥有或使用各种机动车、船及飞行器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八)任何类型的传染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

(九)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十)保险事故发生后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或责任;
(十一)罚款、罚息及惩罚性赔偿。

范围
暂无说明
保哪些
保障家庭成员在保险单载明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
保障上述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律师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30%。
谁能保
屋主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0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推荐热文
更多 >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