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雇佣人员的故意行为、重大过失、管理不善;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军事行动;
(四)保险鹿只在疾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五)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投保人、被保险人自行处理保险标的;
(六)发生重大病害或疫病后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七)失去生育能力或丧失生育能力后宰杀的。
第六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发生第四条所列保险责任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发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
(二)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三)在购入、调入保险合同约定地点以前的中转途中或出售、调出保险合同约定地点以后所发生的死亡或扑杀(含同群鹿)。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