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等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中的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客、货运输或租赁,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