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等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中的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