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限期间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不属于主合同所规定的全残,我们将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主合同继续有效。
主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时起效力终止。我们不累计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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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体伤害程度不属于主合同所规定的全残,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主合同继续有效。 主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或被鉴定为全残之时起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累计给付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 |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伤或在主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终止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