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本合同包含以下可选保障责任:住院医疗责任,一般门诊医疗责任,特定门诊医疗责任,生育医疗责任、牙科医疗责任、预防体检责任和自助医疗责任。一经选择,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障责任在本合同中载明,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仅对于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即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住院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1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2住院3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31 天。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二、一般门诊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门(急)诊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一般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三、特定门诊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特定门诊5疾病种类而进行特定门诊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且不再给付一般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
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特定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如果被保险人累计实际支出的、且符合上述约定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该被保险人在本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本公司对于超过部分的费用将按照一般门诊医疗责任的约定进行给付。
四、生育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已婚女性被保险人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所发生的、且符合当地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内的下列生育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生育医疗保险金: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生育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五、牙科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牙科治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牙科医疗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牙科医疗保险金,且不再给付一般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3)合同双方约定的其它牙科治疗。
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牙科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如果被保险人累计实际支出的、且符合上述约定的牙科医疗费用超过该被保险人在本责任项下的保险金额,本公司对于超过部分的费用将按照其他责任的约定进行给付。
六、预防体检责任
对于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体检机构进行常规身体检查所发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预防体检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仅承担一次常规身体检查的费用,且以该被保险人的预防体检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预防体检责任不包括以下项目产生的费用:婚前体检、旅游体检、出境体检、疾病普查、各种医疗健康咨询、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疾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各种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孕前检查、指导性受孕等。
七、自助医疗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对于被保险人在合法经营的药品销售机构购买医药用品而支出的费用,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自助医疗保险金,本责任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以该被保险人的自助医疗责任保险金额为限。
八、有关保险金给付的其他规定
本合同的等待期和生育医疗责任等待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等待期和生育医疗责任等待期自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或中断投保后再次投保(以较迟者为准)本合同相应责任的保险期间开始之日起算。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6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一般门诊医疗费用、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牙科医疗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生育等待期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7获得补偿、赔偿或给付,本公司仅对剩余未获补偿或给付的部分按上述规定给付保险金。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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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因合同约定原因之一导致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 他医疗机构进行牙科治疗,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牙科医疗 费用,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牙科医疗保险金,且不再给付一般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 |
生育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对已婚女性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所发生的、且符合当地 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内的下列生育医疗费用,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生育医疗保险金。 |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因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特定门诊疾病种类而进行特定门诊 治疗,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我们按 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且不再给付一般门诊医疗责任保险金。 |
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接受门(急) 诊4治疗,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一般门诊医疗保险金。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2住院治疗, 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我们按合同约定 的方式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
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被保险人自杀、自我伤害;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前已存在的与保险责任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任何症状8、疾病、残疾或身体损伤;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性病或与性病有关的疾病;献血、捐赠骨髓或任何人体器官、组织;鼾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性功能异常;
四、怀孕(含宫外孕)、分娩(含剖腹产)、流产,但生育医疗责任不在此限;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辅助生育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受精、应用促排卵药、胚胎移植或配子输卵管移植)及前述任一情况的并发症;
五、各种预防、保健性项目,如保健按摩、自动按摩床治疗、中药熏洗治疗、中药熏药治疗、药浴;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以调查研究为目的的治疗,试验性医疗治疗;非专科医生11明确要求的康复治疗疗养休养,美容,矫形,非医学必需的激素治疗,营养咨询,丰胸或缩胸治疗,视力矫正,安装假肢,非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手术;健美治疗项目(如减肥、增胖、增高等);
六、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期间;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八、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非遵医嘱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物及自助医疗责任不在此限);
九、被保险人进行跳伞、滑翔、潜水、滑雪、滑水、攀岩、攀登雪山、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拳击运动、特技表演、赛马、机索跳(蹦极)、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十一、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导致伤害;
十二、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三、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既往病症、遗传性疾病、性病、捐献器官、性功能异常、怀孕分娩、避孕绝育、预防性保健性治疗、整容。健美、精神障碍、感染艾滋、未遵医嘱、参加高危运动、医疗事故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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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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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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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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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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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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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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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门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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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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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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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门诊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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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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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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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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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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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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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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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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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从其他渠道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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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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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仅承担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