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
保险期间:终身
养老年金领取: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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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自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起(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单周年日仍生存的,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起始日(含当日)至被保险人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当日)期间身故的,按以下三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当日)累计应当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但需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经领取(含应当领取)的养老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项下累计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但需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经领取(含应当领取)的养老年金; (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如果被保险人在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当日)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 |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伤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