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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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年金 |
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起,至该被保险人身故,若该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年金”。 自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至第 25 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该被保险人的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
“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效力终止。“应领未领的保证领取养老年金”金额为:在该被保险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内,保险公司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扣除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后的余额。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后,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低为零。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首个养老年金领取日(不含)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本合同已交保险费与该被保险人身故时其对应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