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将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期间、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期间、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五、被保险人精神或行为障碍;被保险人精神或行为障碍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终止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疾病的,我们将不承担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疾病,主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主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疾病,主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终止时主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疾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主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按主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疾病保险金最多给付一次。
主保险合同自该疾病首次确诊之时起效力终止,保险公司不累计给付身故保险金和疾病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的,保险公司按照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主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年龄者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