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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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受益人。 |
满期保险金 |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金。 |
恶性肿瘤保险金 | 于合同等待期后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于合同等待期前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退还当年度已交保费。 |
恶性肿瘤豁免保费 |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本公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在确诊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支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于豁免保险费期内,保险费获豁免的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条款、保险金额和付费年限不得变更。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遗传性疾病、感染艾滋、、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满期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本合同满期时的保险金额。
恶性肿瘤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且于被确诊
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本公司将给付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予被保险人。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内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本公司退还该年度已支付的保险费。
恶性肿瘤豁免保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主合同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本公
司将在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或在确诊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应付保险费。获豁免的保险费被视为已支付,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仍然有效。
主险--友邦康爱 II 二十年期两全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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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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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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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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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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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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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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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友邦附加康爱II防癌二十年期疾病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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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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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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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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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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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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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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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若确诊后生存满30天,可领取) |
附加险--友邦附加防癌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保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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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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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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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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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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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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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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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主险及本附加险剩余各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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