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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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给付10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3次为限。 中度疾病保险金:20种,给付6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2次为限。 轻度疾病保险金:50种,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给付4次为限。 豁免保险费: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两者的最大值; 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可选责任:“恶性肿瘤——重度关爱保险金”、“男女特定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