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遗体或骨灰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费用总额以投保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过本附加合同所对应的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负责支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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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或骨灰送返保险金 | 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于30日内身故,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或其授权代表将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并将遗体或骨灰送返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被保险人遗体或骨灰送返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任何因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
(2)任何未经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安排的费用;
(3)投保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7)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或继承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未经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或其授权代表批准并安排的费用、自伤、、酗酒、感染艾滋、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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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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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或骨灰送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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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给付给美国国际支援服务公司,超出基本保额部分由继承人或受益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