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特定意外双倍给付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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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意外双倍保险金 | 若遭受特定意外事故,我们按主合同保险责任给付双倍保险金。 |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首次投保年龄为十八岁至六十岁。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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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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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意外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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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意外保障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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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特定意外指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灾时,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