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4周岁
保障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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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
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将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的评定原则,确认该伤残的伤残类别、伤残等级和保险金给付比例,并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
航空意外事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航空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轨交轮船意外事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轨交轮船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轨交轮船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营运客车意外事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营运客车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 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营运客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私有汽车意外事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私有汽车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 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营运客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 的(不包括猝死),则保险公司给付营运客车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意外医药费用补偿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所致伤害而经境内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则保险公司就被保险人已发生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意外医药费用。 |
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在境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所致伤害入住境内医院治疗,则保险公司按如下公式给付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予被保险人。
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保险合同意外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住院日数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