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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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按该类风险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残疾保险金 |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致伤残,且属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所列的伤残条目,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该类风险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 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