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全损险承保由于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火灾、爆炸、碰撞、触碰、搁浅、触礁等灾害或事故引起的倾覆、沉没以及船舶失踪等原因造成的全损。
一切险除承保全损险的保险责任以外,还承保碰撞、触碰造成的赔偿责任和共同海损、救助及施救费用。 助及施救费用。
保险船舶由于下列情况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及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
一、船舶不适航、不适拖(包括船舶技术状态、配员、装载等,拖船的拖带行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损失、责任和费用,非拖轮的拖带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损失、责任和费用);
二、船舶正常的维修保养、油漆,船体自然磨损、锈蚀、腐烂及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桨、桅、锚、锚链、橹及子船的单独损失;
三、浪损、座浅;
四、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长)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产养殖及设施、捕捞设施、水下设施、桥的损失和费用;
六、因保险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间接损失和费用以及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责任和费用;
七、战争、军事行为、扣押、骚乱、罢工、哄抢和政府征用、没收;
八、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适用对象:
船东,船舶管理人,船公司
所需资料:
投保单、船舶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