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全损险承保:
本保险不负责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责任或费用:
(一)不适航,包括人员配备不当、装备或装载不妥,但以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为限;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
(三)被保险人克尽职则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或修理;
(四)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
(五)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没收或封锁;
(六)各种战争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原子弹、氢弹或核武器;
(七)罢工、被迫停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八)民变、暴动或其他类似事件;
(九)任何人怀有政治动机的恶意行为;
(十)保险船舶被征用或被征购。
适用对象:
船东,船舶管理人,船公司
所需资料:
投保单、船舶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