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
太平洋保险
保障范围
0-18岁
子女安心住院团体医疗保险(2013 版)
投保年龄
0-18周岁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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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在指定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对每次住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进行补偿,出生满30天至18周岁均可投保。
附加团体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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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补贴,女性怀孕分娩额外给付生育保险金
附加住院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
保险期限
1年
咨询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费用补偿金
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
保险期限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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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保险期限
1年
咨询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费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