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家用燃气综合保险
-
投保范围
-
投保年龄
-
投保年限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家用燃气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火灾和爆炸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第二部分  居家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本保险期间内,因家用燃气使用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九条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因家用燃气使用过程中的疏忽或过失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诉讼的,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范围
暂无说明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343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