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关爱e 生老年癌症疾病保险B 款
老年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0/20年
投保年限
中短期老年人健康保障产品,两种保障期限灵活选择,确诊原位癌可额外领取保险金。
产品描述

癌症保险金

若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癌症保险金。

 

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若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我们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癌症保险金 若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合同效力终止,我们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癌症保险金。
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若在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前,经我们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合同约定的原位癌,我们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
投保须知

犹豫期

自您收到本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原位癌或癌症(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原位癌关爱保险金或癌症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遗传性疾病,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癌症(恶性肿瘤)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癌症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本合同约定的癌症(恶性肿瘤)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阳光人寿关爱e 生老年癌症疾病保险B 款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原位癌
保单生效第1年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20%
保单生效第2年内
基本保额×40%
保单生效第3年以后
基本保额×60%
癌症
保单生效第1年内
已交保费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第2年内
基本保额×2
保单生效第3年以后
基本保额×3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有18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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