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关爱相伴定期寿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1年期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险金赔付。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含六十日)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将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在等待期60日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等待期60日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所载为准。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阳光人寿关爱相伴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60天内因疾病导致的,我们返还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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