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添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终身理财产品,提供身故保障,自保单生效第1年起每年可领取保险金,保单生效每10年额外领取一次保险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0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8%的特别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


若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后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申请领取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生存保险金 若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0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8%的特别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无息退还本合同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保险案例

投保示例

张老板,事业有成,为自己刚满月的儿子张小宝精心挑选了“阳光人寿添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在未来的5年里每年交费112,140 元,即可享受以下利益 :

●身故保障 所交全部保费

●生存保险金 每年领取 10,000 元

●特别生存保险金 每十年额外领取18,000元

●如果将生存保险金及特别生存保险金保留在阳光,可享受年复利计息

● 保单红利 保险期间内,每年可参加红利分配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约定保额 x 10%

(保单生效第1年起可领取,每年领取一次)

特别生存金

约定保额 x 18%

(保单生效第10年起可领取,每10年领取一次)

身故 已交保费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阳光人寿添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397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