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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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猝死额外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后且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猝死,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猝死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猝死额外身故保险金。 可选保险责任: 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法定节假日自驾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法定节假日自驾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