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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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责任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津贴保险金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血源性传染病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四种疾病。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津贴保险金: 经医院认定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且暴露源为保险合同约定的血源性传染病,并发生阻断性医疗行为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津贴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津贴保险金,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津贴保险金责任终止。 可选保险责任: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血源性传染病对应分为乙肝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丙肝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艾滋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梅毒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四类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
经医院认定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且暴露源为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并因该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经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该类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该类特定类型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感染保险金责任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