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贝B款年金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28天-13周岁
保障期限:至25周岁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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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保险金 |
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大学教育金。 |
深造满期金 |
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22周岁、23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深造教育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以下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1)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
高中教育金(可选) |
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若被保险人分别在年满15周岁、16周岁、17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分别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中教育金。 |
阳光人寿阳光贝B款年金保险产品特点:
1、保障全面,涵盖大学教育金、深造满期金、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高中教育保险金(可选责任)等保障。
2、缴费灵活,有四种可选,分别为一次交清、3年交、5年交、10年交等。
3、有满期返还保障,若满期之后,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4、提供保单贷款的权益,如您遇上资金紧急情况,可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解决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