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阳光保少儿版C款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28天(含)至17周岁(含)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交费期间: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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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分3组 (1)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以下二者取大,给付以一次为限 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两者之和; ②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确诊,赔付基本保额,给付以一次为限。 (3)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二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后确诊,赔付基本保额,给付以一次为限。 |
中症重疾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50%,每种中症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25%,每种轻症疾病最多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未满26周岁,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少儿特定疾病,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以一次为限。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2)已满18周岁(含),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以下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①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②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③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 |
豁免保险费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 |
阳光人寿阳光保少儿版C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特点:
交费期间多样可选
轻重症赔付次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