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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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保障功能:提供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身故、全残保障。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止。

 

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是指自被保险人进入私家车车厢至抵达该次驾驶或乘坐的目的地走出车厢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残,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私家车驾乘人员意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并载明于保险单上。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故意自伤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且因自杀导致身故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7)被保险人因整容、药物过敏、未遵医嘱使用药物、精神疾患或医疗事故;

 

(8)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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