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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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重疾最多赔1次,60周岁以下初次确诊给付180%基本保额,60周岁及以上初次确诊给付100%基本保额。 |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确诊10种少儿特定疾病额外给付80%基本保额。 |
高龄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 |
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后初次确诊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或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额外给付8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中症不分组累计最多可赔2次,无间隔期,每次给付6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额外保险金 |
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确诊中症,额外给付15%基本保额(一次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5种轻症不分组累计最多可赔4次,无间隔期,每次给付30%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额外保险金 |
6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初次确诊轻症,额外给付10%基本保额(一次为限)。 |
被保险人轻症疾病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初次确诊合同定义的轻症、中症,豁免自确诊之日起本合同后续应交保费。 |
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
初次确诊重疾非恶性肿瘤一重度,180天后初次确诊恶性肿瘤一重度,给付150%基本保额;初次确诊重疾为恶性肿瘤一重度,3年后再次确诊为恶性肿瘤一重度,给付150%基本保额。 |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 |
初次确诊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180天后初次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给付150%基本保额;初次确诊重疾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1年后再次确诊同种疾病,给付150%基本保额。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给付累计已交保费;18周岁保单周年日后身故或全给付100%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