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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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
110种,60岁前额外80%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50种,给付3次,每次45%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25种,给付2次,每次60%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18岁前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
全残保险金 |
18岁前给付已交保费,18岁后给付基本保额 |
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额外赔付 |
按150%基本保额给付 |
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
按150%基本保额给付 |
中度脑中风二次给付 |
按60%基本保额给付 |
第二次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轻症疾病保险金 |
按45%基本保额给付 |
第二次不典型心肌梗塞/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轻症疾病 |
按45%基本保额给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