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红双喜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16-6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收入保障金,最高累计给付180天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优势分析

附加红双喜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是一种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等兼业代理销售的保障型保险产品。

意外伤害住院有收入补贴,补偿客户由于住院期间所造成的收入损失。

自主选择补贴金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

交费方便灵活。

费用低廉,保障充足。

可以与红双喜·喜满多主险、吉庆有余主险进行附加组合,保障更全面。

交费方式
每份12元,保障日额为每份每天10元。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本公司指定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一天开始按住院收入保障日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每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的天数最多可达90天,累计给付天数最多可达180天。

意外住院不用愁,收入补贴解您忧;

贴身好卫士,为您站好每一班岗!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本公司指定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本公司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一天开始按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日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每次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
责任免除

除主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住院治疗,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外,对于因以下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本公司亦不承担保险责任:

 

1、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2、 被保险人因疾病进行药物治疗或因疾病进行手术治疗;

 

3、 被保险人进行美容手术、隆胸手术、减肥治疗、变性手术、外科整形、先天畸形矫正、牙齿治疗及手术;

 

4、 一般身体检查、疗养、非治疗性康复治疗、特别护理或静养。 

 

发生上述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但本合同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本公司不予退还上述费用。

谁能保
16-6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住院收入保障金 实际住院天数×约定金额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流产、分娩;因疾病进行药物治疗或因疾病进行手术治疗;进行美容手术、隆胸手术等;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等;主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附加红双喜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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